各鄉(鎮)人民政府,一、二牧場、640臺地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阿勒泰市脊髓灰質炎(以下簡稱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輸入風險,持續鞏固無脊灰狀態,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0年自治區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工作的通知》(新政辦明電〔2020〕46號)要求,阿勒泰市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兩輪脊灰疫苗補充免疫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第一輪:2020年5月8日—12日集中接種;13日—14日查漏補種。
第二輪:2020年6月15日—19日集中接種;20日—21日查漏補種。
二、接種對象
(一)市域范圍內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出生兒童,不論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無既往免疫史,均接種脊灰疫苗;
(二)既往含Ⅰ型Ⅱ型Ⅲ型脊灰減毒活疫苗或脊灰滅活疫苗(以下簡稱tOPV、IPV)免疫史不足兩劑次的,本次補充免疫補足兩劑次IPV;
(三)既往含tOPV、IPV免疫史兩劑次及以上的,兩輪補充免疫均接種二價脊灰減毒活疫苗(以下簡稱bOPV“滴劑”或“糖丸”)。
三、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場、街道、640臺地要從保護公共衛生安全、保障群眾健康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出發,結合免疫規劃規范化管理專項整治活動要求,成立相應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責任,切實重視本次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加強領導,明確責任,認真組織實施落實人力、經費、物資、宣傳車輛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會組織動員工作,徹底摸清目標兒童底數,確?!澳繕巳巳赫业玫?、適宜疫苗種得上、責任區域管起來”,堅決防止脊灰野病毒疫情輸入傳播。
(二)部門協調,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免疫規劃規范化管理專項整治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充分發揮各部門積極性和主動性,結合行業特點,密切協作,做到無縫銜接。
市衛健委:發揮好政府參謀助手作用,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起草本轄區補充免疫活動技術方案,組織開展人員培訓、宣傳動員、疫苗等物資分發儲運、現場技術指導、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與處置、監督評價、補充免疫工作總結及相關資料匯總、上報等工作。負責轄區內各接種點設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指導疫苗補充免疫應種摸底調查、實際接種和資料匯總上報工作。
市委宣傳部和市文體廣旅局: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和移動通訊工具等宣傳媒體,滾動播放、反復刊登以防控脊灰為重點的免疫規劃基礎知識,同時要正確把握輿論導向,避免群眾產生恐慌心理,做好風險溝通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各級各類托幼機構對適齡托幼兒童補充免疫活動的組織實施、摸底登記、宣傳動員、發放通知和目標兒童的集中接種工作,配合衛健部門做好托幼機構現場集中接種點的設立、疫苗接種實施、資料整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對服苗期間未在托幼機構的目標兒童、教職工登記造冊,敦促并組織其補種疫苗。要針對目標兒童的特點,通過黑板報、主題班會、廣播等形式對兒童家長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切實落實脊灰補充免疫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全市補充免疫活動培訓、宣傳、冷鏈運轉、表格印制、督導等相關工作經費及接種補助經費,并監督經費的落實和使用,保障各類活動順利進行。
市委統戰部:負責組織動員愛國宗教人士廣泛宣傳脊灰防控和補充免疫知識,動員信教群眾積極參與和配合補充免疫活動。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疫苗流動、儲存及疫苗質量的監管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提供必要的人口資料和流動人口信息,協助開展摸底登記工作,并做好各服苗點的安全保障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協助市衛健委在長途汽車客運站進出站口設立臨時接種點。
鐵路部門:負責利用列車廣播開展宣傳活動,按屬地管理原則,協助市衛健委在沿途客運站設立臨時接種點。
民航部門:負責配合市衛健委在機場出入港設立臨時服苗接種點,對目標兒童實施疫苗接種。
各鄉(鎮)場、街道、640臺地、村(社區):負責組織和動員轄區內人員,扎實做好補充免疫的組織動員、挨家挨戶摸底排查、通知發放、接種現場組織等工作,并根據各村(社區)醫療機構目標兒童造冊登記情況,徹底摸清目標兒童底數。各村(社區)要在集中接種和查漏補種日期間,主動搜索漏種兒童并交由各醫療機構補種疫苗。
(三)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市衛健委、各級醫療機構要按照方案和工作指南要求,合理布局接種門診,對接種場所做好環境消毒,嚴格落實手衛生和測試體溫,做好廢棄口罩處理,做好醫護人員健康檢測和接種人員防護,做好受種者及監護人健康篩查,科學有序開展接種服務。
四、技術措施及要求
(一)合理確定接種單位。各鄉(鎮)、街道要結合實際情況,確保工作人員數量。接種點為常規免疫接種單位,須設有明顯的標記和放置宣傳資料(含接種方法、對象、時間及注意事項),配備足夠冷藏設備、疫苗等。
(二)認真做好排查摸底和登記造冊工作。
1.各鄉(鎮)場、街道、640臺地、村(社區)要結合免疫規劃規范化管理專項整治活動的摸底排查要求完善轄區目標兒童清查核實工作。在免疫規劃專項整治查漏補種活動接種登記表的基礎上,及時補充完善、排查核對相關數據。統一使用《自治區脊灰疫苗補充免疫兒童摸底登記與服苗記錄(通用)》開展摸底工作,固定接種點原則要求在摸底表格上登記服苗情況。特別是因發燒、腹瀉等原因暫不能服苗的目標兒童需進行標注,以防漏服。摸底匯總數據與自治區免疫規劃信息系統數據、2019年補充免疫目標兒童實種人數進行比對,確保覆蓋率。
2. 對摸底工作中發現居住3個月以上6歲以下無預防接種證、漏卡、漏種兒童,現場補發預防接種證,單獨記錄造冊、建卡,在補充免疫活動結束后補種常規免疫漏種疫苗。
3. 補充免疫完成后與調查摸底數據進行核對比較,做好外鄉、外村接種對象信息交換,及時補種漏種兒童,確保本次補充免疫活動的覆蓋率。
4. 尚未完成脊灰疫苗免疫程序的目標兒童,本次補充免疫活動可視為常規免疫接種劑次。補充免疫數據在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專項報表、常規免疫報表同時登記,并在一個月內將接種信息登記在卡、冊和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系統,按疫苗批號錄入,暫不掃碼錄入電子監管碼。已完成脊灰疫苗常規免疫程序的目標兒童,可視為補充免疫,一個月內將接種信息錄入到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系統,標記為“強化”。
(三)加強培訓,確保質量
2020年4月22日前,各基層醫療機構要完成人員培訓,內容如下:
1. 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場所環境消毒、合理布局、手衛生、體溫測試、廢棄口罩處理等相關內容;
2. 醫務人員健康監測和防護,受種者及監護人健康篩查和防護;
3. 完成對所有參與補充免疫活動人員的培訓工作,包括:活動的組織安排、措施和時間進度要求,不同類型目標兒童使用疫苗種類,工作職責、任務、程序、規范及責任區域,宣傳要點、技術要求、不良反應、禁忌癥和注意事項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務必對承擔本次補充免疫活動的有預防接種資質的人員做好接種技術培訓和指導,要確保工作人員真正做到規范接種,確保接種質量。要嚴格把握禁忌癥,做到家長閱讀知情告知書并簽名,對拒種者要做好溝通工作,并登記在冊。
(四)精心設計,合理安排,規范預防接種程序
市衛健委、各級醫療機構結合實際情況,設置足夠的接種點和接種人員,確保每一個應種兒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種點原則為常規免疫接種單位,須設有明顯的標記,備有相應宣傳資料(包括服苗方法、對象、時間及注意事項),配備足夠冷藏設備、疫苗等。各級托幼機構、新建居民小區、城鄉接合部、施工工地及機場、火車站、汽車站和交通要道等地段要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設置臨時接種點。市衛健委、各級醫療機構要采取集中接種、拉網式巡回接種及入戶查漏補種的方式提高接種服務的可及性。對集貿市場、流動人口流入、流出地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種的方式實施接種;對偏遠農村和山區可采取入戶接種的方式實施接種,努力提高目標兒童接種覆蓋率。
1. 接種前準備
(1)各基層醫療機構可通過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協調鄉村干部、街道(居委員會)干部、社區服務中心干部、托幼機構及學校老師,做好受種者通知、督促接種等工作。
(2)合理安排有資質的醫務人員參加此次活動。根據接種單位面積和工作人員數量,通過電話、短信、微信等多種方式,錯時預約,合理安排受種者接種,避免人員聚集。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第六條規定,監護人應當依法保證適齡兒童按時接種免疫規劃疫苗。
(4)按照《關于印發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預防接種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減少陪同人員數量,做好受種者和陪同人員的健康篩查工作。
(5)嚴格落實手衛生和測溫。接種單位要配備相應的手消毒劑或洗手液及測溫裝置,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所有進入接種單位的受種者(戴口罩或做好嬰幼兒個人防護)及其陪同人員佩戴口罩、進行手消毒、測量體溫。
(6)保持接種單位環境清潔,做好消毒通風工作。加強接種場所通風換氣,有條件的可安裝通風設備,保持接種單位內空氣流通,接種日上、下午工作完成后使用紫外線進行空氣消毒1小時;使用濃度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對地面、桌椅、門把手、冰箱把手、接種操作臺、電腦鍵盤、掃描槍、鼠標等人體常接觸區域和物體進行消毒,電腦鍵盤、鼠標、掃描槍等可用75%的酒精擦拭消毒。垃圾置于套有塑料袋并加蓋的專用垃圾桶,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噴灑至濕潤后封口,扎緊塑料袋口,統一收集處理。
(7)合理布局接種門診。落實獨立區域和專門通道,接種門診進出通道應與存在潛在感染危險的部門或區域分開。設置導醫服務,設置醒目導引標識。受種者及其陪同人員避免與接種單位其他臨床醫護人員、病人、就醫者接觸。
2. 接種時操作
(1)根據《關于印發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預防接種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預防接種工作人員要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佩戴醫用外科口罩、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手套等。
(2)嚴格執行“三查七對一驗證”,做到受種者、預防接種證和疫苗信息相一致,通過接種證上的脊灰疫苗免疫史或在線版預防接種信息系統免疫史來判斷本次補種的脊灰疫苗種類,補種疫苗種類確認無誤后方可實施接種。
(3)接種前醫務人員使用免洗手消毒劑進行消毒,做好手衛生。
3. 接種后處理。
(1)工作人員使用免洗手消毒劑進行手消毒。
(2)與受種者監護人預約第二輪補充免疫接種時間,進行30分鐘留觀,留觀人員之間保持1.5米間隔,避免人群聚集。
(五)集中力量,突出重點
結合實際情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扎實做好托幼機構目標兒童集中接種工作,認真抓好流動人口聚居地、邊遠農牧區和免疫規劃薄弱地區的補充免疫工作,加大對集貿市場和城鄉接合部等部位的力量投入,保證服苗工作的落實。加強對流動人口聚居點補充免疫的落實和查漏補種工作。
(六)加強冷鏈,保證質量
本次補充免疫活動統一使用bOPV滴劑/糖丸和IPV,嚴格按照疫苗管理的要求,保證疫苗運輸、儲存、現場存放等必須符合疫苗冷藏冷凍相關要求,并做好溫度記錄。疫苗的分發必須做到自上而下、逐級配送分發。運輸和使用過程中疫苗保存符合冷藏溫度規定,做到疫苗有計劃分發與使用,避免浪費,補充免疫剩余疫苗繼續適用于常規免疫。在疫苗儲存期間,做好電力保障,防止因停電發生疫苗失效事件的發生。
(七)做好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理
市衛健委要成立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處置小組,針對在預防接種后發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對機體造成的一過性生理功能障礙的反應,如:發熱或局部紅腫,全身不適、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綜合癥狀,按照《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方案》相關要求,及時組織專家開展調查及鑒別診斷工作并上報。
(八)認真評估,嚴格把關
為確保補充免疫活動順利實施,市衛健委要制定督導方案,組織有關人員開展督導工作。各村(社區)、企事業單位、幼兒園、工地、市場等要開展自查,對目標兒童服苗情況進行查驗,并對未服苗兒童登記造冊,督促家長到指定接種點補種疫苗。成立巡回督導組,加強對薄弱區域的督導,做到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建立督導工作機制,每個鄉(鎮)、街道有1名市級督導員。各級督導員要對補充免疫活動及急性弛緩性麻痹(AFP)監測工作開展全程督導。對督導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責令立即整改,跟進督導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在補充免疫活動期間,市衛健委巡回督導組,將采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各點補充免疫活動及各級督導員督導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補充免疫活動結束后,各點要及時總結經驗,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提出改進措施,各級督導員要進行接種率評估,重點發現未接種的目標兒童,查清原因。
五、督導與快速評估
(一)督導方法
采取現場實地查看、隨訪目標兒童家長、查閱文件、資料、記錄、明查暗訪和座談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督導。
(二)督導內容
1.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的支持參與情況;
2. 經費落實與后勤保障情況;
3. 實施方案的制定及督導安排情況;
4. 宣傳發動與人員(接種及督導)培訓情況;
5. 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摸底數、摸底質量、接種點設置、人員安排情況及疫苗供應情況;
6. 服苗工作人員配置情況,冷鏈設備的使用情況;
7. 現場組織實施情況,包括疫苗現場保存溫度、服苗人員到位、記錄表格填寫情況,對目標兒童進行標記、工作人員主動搜索等情況;
8. 現場接種時,工作人員對受種兒童的家長/監護人告知不良反應、禁忌癥和注意事項及簽名情況;
9. 對重點地區和重點對象的針對措施,尤其是流動人口聚居場所設點情況;
(三)快速評估
1. 快評時間:第一輪:2020年5月15—16日
2 第二輪:2020年6月22—23日
2.快速評估方法
每個鄉(鎮)、街道在本輪補充免疫活動結束后,進行快速評估,重點是當地免疫規劃工作薄弱鄉鎮以及人員流動大,容易被漏種區域的重點人群。
(1)快評抽查單位抽樣及數量
每個鄉(鎮)場、街道隨機抽取3個村(居委會、社區),農貿市場或大型商場(超市)從不同的方位設3個調查點。全市共計9個調查點,每個調查點抽取10名以上目標兒童,總計90人以上,應盡量查找未服苗兒童,查明原因。
(2)注意事項
各級督導員要以查到未服苗兒童為目的隨機選定調查地點及路線,不得通知鄉(鎮)、街道、村(社區)人員參加??蛇x人流量大的十字路口、住宅區等地進行調查,只要遇到兒童家長否認服苗時,就必須詳細登記相關信息、未服原因,待調查結束后,與當地工作人員進一步核實,查找接種記錄。
如評估中發現未服苗的目標兒童,凡無禁忌癥者要立即補服,未服苗目標兒童在補充免疫期間不在本地的,要注明來源地詳細地址和到達當地的時間,并歸入來源地評估對象。
3.快評結果判定與處置
(1)結果的判定
以接種標記(如耳窩標記)和家長認可為準。
(2)處置
1)快速評估時,遇到因拒絕、有禁忌癥、生病暫緩的未接種兒童,要計算在評估結果內,以便真實反映補充免疫疫苗覆蓋率。但需注明原因。
2)快速評估:每個調查單位的補充免疫對象中只要發現1名未種者(因拒絕、有禁忌癥、生病暫緩的未服苗者除外),即對該兒童補充免疫活動期間所在地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開展查漏補種工作;如有2名以上應種對象未接種(因拒絕、禁忌癥、生病暫緩的未服苗者除外),應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重新開展摸底調查,并對未服苗兒童實施補種;如發現2名因拒絕、禁忌癥、生病緩未服苗兒童,則再擴大調查15名兒童進行評估(該單位共評估45名以上兒童),其中若共發現3名因患病或禁忌癥等原因未服,該調查單位評估通過;如有4人(含4人)以上,無論任何原因未服,該調查單位則需開展查漏補種。如有2個調查單位需查漏補種,則全市重新開展摸底調查,并對漏種兒童實施補種。
(四)督導要求
1. 督導員要按照《2020年阿勒泰市脊髓灰質炎疫苗補充免疫活動督導方案》要求,做好記錄及資料收集歸檔等工作。在督導時要突出重點、難點,有的放矢,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確保每一個被督導單位都能見到督導痕跡。
2. 為確保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活動覆蓋率,督導員在進一步核實督導單位摸底工作質量、數據來源的同時,需進一步關注流動兒童的登記造冊、補證、補種工作。督導工作不能以追求100%的快速評估接種率為目的,要注意發現未服苗人員,查明未服原因,為制定今后防控工作整改措施提供依據。
3. 第一輪活動結束后要對督導情況及接種率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改進措施,指導第二輪補充免疫活動開展。
六、資料匯總
(一)日報告工作
本次補充免疫活動實施前,各鄉(鎮)場、街道、640臺地于2020年4月30日、5月25日10:00時(北京時間)前,上報當地摸底調查、組織動員、工作人員配備等情況匯總表(所有上報的工作進度日報表、摸底調查表,必須經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人簽字、蓋章),補充免疫活動期間,各級醫療機構設立脊灰疫苗補充免疫應急處置值班電話,安排專人,實施24小時值班,及時收集和上報各接種點補充免疫實施工作進度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情況,在補充免疫活動期間,于每日10:00時(北京時間)前向市疾控中心上報前一日工作進展及疑似異常反應監測情況。
(二)資料的收集、整理與上報工作
各級醫療機構要收集、整理補充免疫數據資料、接種率快速評價資料,并分別于2020年5月25日、6月25日10:00(北京時間)前,上報送至市疾控中心免疫規劃科(所有的業務報表須負責人簽字、蓋章),再由市疾控中心匯總后上報地區疾控中心。